温州市里垟村过境公路南侧部分资产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5月16日)

时间:2025-04-28 点击:657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51610时至516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516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地上建筑临时规划许可证已过期。

二、承租人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近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此次竞买。(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缴清首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及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为保函形式,承租人要出具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大于等于首年租金成交价),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租期5年,从第三年起租金进行重新评估,按市场评估价标准执行剩余租期租金金额。租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首次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首次公开挂牌价格30%幅度内公开降价挂牌出租,每次降价幅度10%,采用降低挂牌价格方式。第一次降价期2025515日至2025528日止;若第一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二次降价2025529日起至2025612日止;若第二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三次降价2025613日至2025626日止;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428日至20255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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