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塘四组团9幢501、601、701、801室办公用房八年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6月5日)
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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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6月5日10时至6月5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6月5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以自然人身份证及连带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承诺书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准;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为准);
4、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招租。(以城发集团提供的租赁失信人名单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租期8年。租赁资产招租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实行一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时间到期前付清,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第6年开始调整租金标准,由出租方同时委托2家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成果按照规定备案后,取均值做为第6年至第8年的租金标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租赁资产可分租或招商,但不得整体转租,单个分租或招商项目面积超租赁资产面积的50%,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五)若首次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首次公开挂牌价格30%幅度内公开降价挂牌出租,每次降价幅度10%,采用降低挂牌价格方式。第一次降价期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10日下午5时止;若第一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5时止;若第二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三次降价2025年6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5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3日下午5时止;
降价期资产展示安排:第一次降价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10日下午5时止;第二次降价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5时止;第三次降价2025年6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纪检监察电话:0577-88181336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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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