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东公交枢纽地上第6层至第13层房产九年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7月8日)

时间:2025-06-23 点击:408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78日10时至7月8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7月8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的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人代表、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90.6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缴清首期租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如为现金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付清;如为保函形式的,承租人要向出租方出具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大于等于首年租金成交价。

3、标的租期9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为原则。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6月23日至2025年74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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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