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诚远大厦1112室等4宗房产租赁权 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7月21日)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7月21日10时至7月21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7月21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1 |
诚远大厦1112室 |
办公 |
58.03 |
2.58 |
0.65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2 |
西站公交始发站3-4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22 |
1.4 |
0.35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3 |
西站公交始发站8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11 |
0.7 |
0.18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4 |
飞霞南路新华大楼A、B幢一层101号(飞霞南路766号101室) |
非居住 |
108 |
12.5 |
3.13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序号4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 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详见上表,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序号1、2、3标的租金不递增;序号4标的租金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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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