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西站公交始发站3-8号营业房等两宗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5年8月21日)

时间:2025-08-13 点击:127次

书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82110时至8月21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821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 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标的一为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标的二为成交价的50%,取整数到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详见上表,标的一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标的二租金半年一付,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820日至8月26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813日至20258月19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13日


更多
【打印此页】
上一篇:温州市黄宅路锦东家园二组团2、4、5幢102室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5年8月21日) 下一篇:温州市汇车桥公寓2幢101室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