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2室-1等25宗商业、办公、商业服务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日)

时间:2025-11-24 点击:121次

          受委托,定于2025年12月1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
功能

单价(元//㎡)

招租底价

(/)

租赁
期限(年)

保证金(元)

产权

情况

1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2室-1

97.58

商业

38

4.45

3

1.34

2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3室

224.33

商业

38

10.23

3

3.07

3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4室

291.30

商业

38

13.29

3

3.99

4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5

133.65

商业

42

6.74

3

2.03

5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7

131.44

商业

42

6.63

3

1.99

6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109

61.53

商业

36

2.66

3

0.80

7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212室

124.83

办公

15

2.25

3

0.68

8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214

132.48

办公

15

2.39

3

0.72

9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1、2、4幢215

268.81

办公

15

4.84

3

1.46

10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3幢109

218.23

商业

21

5.50

3

1.65

11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3幢114

76.53

商业

33

3.04

3

0.92

12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1室

69.65

商业

33

2.76

3

0.83

13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2-1

44.78

商业

33

1.78

3

0.54

14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4-2

48.14

商业服务

33

1.91

3

0.58

15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5室

99.07

商业服务

33

3.93

3

1.18

16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6

31.98

商业服务

27

1.04

3

0.32

17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7

26.59

商业服务

27

0.87

3

0.27

18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8

25.85

商业服务

27

0.84

3

0.26

19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09

31.98

商业服务

27

1.04

3

0.32

20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10

39.89

商业服务

27

1.30

3

0.39

21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5幢111室

46.70

商业服务

27

1.52

3

0.46

22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6幢104室

36.05

商业

19

0.83

3

0.25

23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6幢105

87.71

商业

19

2.00

3

0.60

24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7幢101室

46.50

商业服务

14

0.79

3

0.24

25

鹿城区广化桥路855号五仑头嘉苑7幢103

172.61

商业服务

32

6.63

3

1.99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提供向委托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承诺书模板)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和以不在委托方每月10日(含)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7601012200057303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不设递增率,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整至佰位),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期限内不设装修期。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楼全部公区的水电费由二楼承租方按租赁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五)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业集团咨询电话:0577-89992577

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556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