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诚远大厦1521室办公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12月9日)
时间: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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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9日10时至12月9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2月9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 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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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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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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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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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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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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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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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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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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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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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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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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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远大厦1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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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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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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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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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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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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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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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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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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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 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租期详见上表,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5、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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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