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大同巷大同商城中楼、北楼156号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三次)交易公告(交易时间:12月22日)

时间:2025-12-12 点击:67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2210时至12月22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2月22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屋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m2

规划
功能

单价
(元/月平方米)

招租底价
(元)

租赁期限
(年)

竞价保证金
(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
(月)

1

大同巷大同商城中楼、北楼156号

248.02

商业

26.6

79168

3

23751

二、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为准)。

3、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得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每期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1个周期(最长延长至2026年5月27日);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电话: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