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数字经济大厦机械停车设备转让的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6年5月6日)

时间:2026-04-17 点击:27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41710时至56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56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数字经济大厦机械停车设备转让

序号

资产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公告期

1

数字经济大厦机械停车设备

PSH2-XI

杭州西子石川岛

100

11

4

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身份证或身份证为准); 

(二)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竞买人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一)竞买保证金:4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并签订《机械车位设备交易协议》,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资产移交手续。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清运结束,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退回履约保证金。

四、公开转让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以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三)标的物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拆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车库原有墙体结构等,若因受让方拆除造成车库原有结构建筑损坏的,受让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标的物装卸、拆除、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装卸、拆除、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四)标的物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如遇数量等与实际移交有差异时,应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竞买人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至202643017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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