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6号港城大楼2层等3宗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6年4月29日)
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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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6年4月29日10时至4月29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4月29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新承租人应在缴清全部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起始时间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3、标的租期3年,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其他费用:租赁房产的供水、供电均已具备接入条件,相关开户、管线接入及安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4元/㎡/月)、停车位使用费(如需使用,按200元/个/月计取)、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
5、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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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