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2106号管理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6年7月30日)
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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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7月3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7月3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
一、 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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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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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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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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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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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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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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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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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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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期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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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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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路2106号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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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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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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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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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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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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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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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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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 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和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15天前付清。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向上取整数至百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时,竞得人承租还须缴纳装修押金至出租方账户(押金标准为:建筑面积<300m的,装修押金10000元(壹万元);300㎡<建筑面积<1000 m的,装修押金20000元(贰万元);建筑面积>1000 ㎡的,装修押金30000元(叁万元)。承租人装修时需向出租方提交相关装修材料,审核后方可装修。完工后通知出租方,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5、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7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7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建投公司咨询电话:0577-88113090
建投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777718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