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海工大道787号(昊域广场)西侧空地及部分房产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6年8月4日)

时间:2026-07-28 点击:35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4日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8月4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万元。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个月租金,取整数)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之后待接到出租方通知后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价方报价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租赁场地仅限作为停车场、汽车维修场地等使用,严禁作为重型卡车充电桩站及专用停车场使用。场地内部分房产仅作配套办公室使用。承租方如需改变标的经营用途,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实施

5、租赁场地西门进出口尚不具备通行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审批,出租方不负责最终审批结果,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价之前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并进行实地勘探。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向第三方提出任何主张。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7月28日上午9时至2026年8月3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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