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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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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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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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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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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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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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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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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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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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期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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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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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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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医新院交通枢纽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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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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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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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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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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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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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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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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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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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结果行权)。
二、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及《公有产权租赁安全责任书》,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百元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三)承租人应当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不动产权权属的资料)载明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动产。意向承租人可以就证照办理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参与报价。如承租人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所需证件,将视为不具备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出租人有权采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双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六)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1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止,以此类推,最长延长至2027年7月22日。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置业公司纪检电话:0577-88121551
置业咨询电话:0577-88829165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