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金禾家园2-3幢107室、2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2023年3月1日)

时间:2023-02-07 点击:265次

受委托,定于20233月1日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金禾家园2-3幢107室、2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温州市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日期须于2020年1月9日前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租金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本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目处于居民密集区,承租人不得经营娱乐业等高噪音污染业态。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租赁房产属整体出租,承租人自营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承租人对非自营建筑面积可以进行招商招租。承租人对外招商招租的,招商招租合同应在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出租人备案,招商招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招商招租每期收取租金的相应时间不得超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期限。

2、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拍卖,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20233月1日至20233月7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51.44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标的租期五年,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30%,四舍五入取整数至百位),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2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992586

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556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26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