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楠溪江路255号家景花园8号楼202-1室、202-2室、202-3室及括苍西路215号非居住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1月25日)

时间:2024-01-11 点击:1193次

受委托,定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楠溪江路255号家景花园8号楼202-1室、202-2室、202-3室及括苍西路215号非居住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稿)。

一、标的情况:


二、意向方资格条件及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连带保证人;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④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有意竞买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意向人和连带保证人须一同携带上述证照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原承租人若未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含原承租人),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含原承租人),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5.13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5年,免租装修期1个月。第3年起年租金在首年基础上增加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价书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上午11时止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135101

中心网址:http://www.wzuae.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