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浦发大楼一层3-2号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2月8日)

时间:2024-01-26 点击:160次

受委托,定于2024年2月8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浦发大楼一层3-2号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公示期内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8个周期,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3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标的租期三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5日内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