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全坊巷41号等26宗商铺、住宅、仓库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5年12月9日)

时间:2025-12-01 点击:82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910时至12月9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2月9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期(年)

产权情况

1

温州市鹿城区全坊巷41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38.45

1.6

0.32

3

2

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56号商铺用房一年租赁权

商铺

22.10

8.5

1.7

1

3

温州市鹿城区解放街277号商铺用房一年租赁权

商铺

40.01

3.5

0.7

1

4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大厦A幢22室商铺用房一年租赁权

商铺

79.25

5.2305

1

1

5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185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9.26

1.17

0.2

3

6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188、190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46.51

5.87

1.2

3

7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192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18.58

2.35

0.5

3

8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195、197、199号-1-2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130.84

13.82

2.8

3

9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81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24.03

2.307

0.5

3

10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84号商铺用房二年租赁权

商铺

23.425

2.249

0.5

2

11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85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23.425

2.249

0.5

3

12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86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23.19

2.23

0.5

3

13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87号商铺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铺

23.19

2.227

0.5

3

14

温州市鹿城区蝉河93号商铺用房二年租赁权

商铺

24.49

2.645

0.5

2

15

温州市鹿城区新桥镇3组团11-202住宅用房一年租赁权

住宅

87.25

1.32

0.3

1

16

温州市鹿城区新桥镇3组团11-206住宅用房一年租赁权

住宅

87.25

1.32

0.3

1

17

温州市鹿城区新桥镇3组团11-304住宅用房一年租赁权

住宅

85.21

1.29

0.3

1

18

温州市鹿城区解放街380号(仓库3)仓库用房一年租赁权

仓库

75

2

0.4

1

19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3幢103号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仓库

22.715

1.091

0.2

3

20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3幢112号仓库用房一年租赁权

仓库

33.28

1.6

0.3

1

21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4幢103号仓库用房一年租赁权

仓库

15.51

0.7

0.2

1

22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4幢108号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仓库

43.92

2.11

0.4

3

23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4幢110号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仓库

18.06

1.409

0.3

3

24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5幢107号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仓库

26.08

1.252

0.3

3

25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5幢108、109号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仓库

40.98

1.967

0.4

3

26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5幢103号仓库用房一年租赁权

仓库

21.73

1.043

0.2

1

注: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十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17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17时止。延长期内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竞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0075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