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19等12宗商业、非居住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6年9月11日)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至9月11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9月11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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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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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19 |
178.43 |
商业 |
11.25 |
2.41 |
3 |
0.73 |
有 |
无 |
|
2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20 |
292.17 |
商业 |
10.52 |
3.69 |
3 |
1.11 |
有 |
无 |
|
3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24/通道2(3楼) |
253.87 |
商业 |
8.43 |
2.57 |
3 |
0.78 |
有 |
无 |
|
4 |
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104室-2-1 |
556.75 |
非居住 |
24.51 |
17.63 |
3 |
5.29 |
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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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204室 |
42.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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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104室-2-4-1 |
324.93 |
非居住 |
21.87 |
10.87 |
3 |
3.27 |
有 |
无 |
|
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104室-2-4-2 |
8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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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104室-2-7 |
324.54 |
非居住 |
24.52 |
9.55 |
3 |
2.87 |
有 |
无 |
|
7 |
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6组团10-13幢104室-2-8 |
409.24 |
非居住 |
24.51 |
12.04 |
3 |
3.62 |
有 |
无 |
|
8 |
信河街安平大厦1-4幢202室-1-1 |
508.24 |
商业 |
16.11 |
9.83 |
3 |
2.95 |
有 |
1 |
|
9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201室-10-2 |
401.41 |
商业 |
12.02 |
5.79 |
3 |
1.74 |
有 |
无 |
|
10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2 |
16.44 |
商业 |
8.13 |
0.64 |
3 |
0.2 |
有 |
无 |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3 |
49.14 |
商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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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5 |
29.21 |
商业 |
8.27 |
0.29 |
3 |
0.09 |
有 |
无 |
|
12 |
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0、12幢301室-7 |
127.77 |
商业 |
7.24 |
1.11 |
3 |
0.34 |
有 |
无 |
注:以教育培训类为主要业态,辅以相关配套业态。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提供向委托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承诺书模板)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和以不在委托方每月10日(含)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7601012200057303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整至佰位),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标的物1-7、9-1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园区服务费每平方米2元/月,按年支付,与租金同时缴纳;全部公区水电费用由正在使用的承租户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比例进行承担;标的物8承租人无需缴纳园区服务费。
(五)标的物4、8的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六)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17时止延长期内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竞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9月8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业集团咨询电话:0577-89992577
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556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