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双桂小区1-2幢201-1至201-7室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时间:2023-12-04 点击:1533次

受委托,定于2023年12月18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双桂小区1-2幢201-1至201-7室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1、竞买人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所占股份最多的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若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则视为不合格意向承租人。如意向承租人不合格的,则不得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如连带保证人不合格的,则不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照自然人股东所占比例顺延下去;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企业、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标的租期3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的15天内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20%,四舍五入取整十位)。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